创新中国“十四五”戏剧研究与制作行业科技优秀成果奖评选标准如下:
1.创新性:成果在戏剧艺术与科技融合方面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2.实用性:成果在实际戏剧制作和演出中的应用效果和市场反响。
3.推广价值:成果对推动戏剧艺术与科技融合发展的贡献及其在行业内的推广潜力。
4.文化影响:成果在传承和创新中国戏剧文化,促进文化多样性与文化交流方面的作用。
5.持续性:成果在戏剧艺术与科技融合领域对未来戏剧制作、演出技术创新,以及在推动戏剧艺术教育、传承和文化交流方面的潜在价值。
创新中国“十四五”戏剧研究与制作行业科技优秀成果奖评委名单如下:
郝 戎 中 央戏剧学院数字戏剧系主任
李道新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边发吉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何冀平 香港晓禾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董事
陈 彦 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
郝 戎 世界戏剧教育联盟秘书长
宋宝珍 中国艺术研究院话剧研究所所长
徐天福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志新 数字演艺集成创新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本次评选活动将严格遵循上述标准,对参评成果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估。我们期待着评选活动的圆满成功,期待着更多优秀的戏剧艺术与科技融合成果涌现出来,推动中国戏剧产业的创新发展和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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