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游客郭某向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购买双人年卡,并留存相关个人身份信息、拍摄照片及录入指纹,后野生动物世界将入园方式由指纹识别变更为人脸识别,要求进行人脸激活。
随后,郭某以侵犯隐私权和服务合同违约为由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
据媒体报道,今日“人脸识别第一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即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某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
同时,删除郭某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以及指纹识别信息,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驳回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此有网友表示,“现在到处都是人脸识别”。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上,央视曝光了全国20多家知名商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违规采集顾客人脸识别信息的案例,事件曝光后,引发社会热烈讨论。
虽然人脸识别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便捷,但在其背后却是无数未知的风险。
人脸数据收集及使用问题是长期以来的难点,而违规采集、滥用人脸数据不仅侵犯人的隐私,信息落入非法分子手中更是无穷的后患。
因此,在生活中,我们需要时刻保护自己个人隐私,拒绝主动为他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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