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3 日消息 今天,工信部发布关于提升 5G 服务质量的通知,需客观真实宣传 5G 业务及资费,不得片面夸大 5G 优势或优惠项目,隐瞒或淡化限制性条件;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 5G 套餐,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开通 5G 套餐、升级包等服务。
获悉,工信部关于提升 5G 服务质量的通知中提到,无协议约定不得限制 5G 套餐用户更改其他在售套餐,对于有协议约定的 5G 套餐用户变更套餐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用户协商解约事宜。确保在售的高中低档 4G 与 5G 套餐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承载销售,4G 套餐查询、办理入口不得隐蔽设置。
各基础电信企业需提醒用户可通过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网上营业厅、手机 App | 查询本地区 5G 网络覆盖情况,在 5G 网络暂未覆盖的地区发展 5G 用户,事先提醒用户知悉本地区 5G 网络覆盖进度情况。提醒用户使用 5G 网络要更换 5G 终端,非 5G 终端办理 5G 套餐只能享受 5G 资费优惠,不能使用 5G 网络。用户在办理已公示下架套餐变更为 5G 套餐时,提醒用户变更 5G 套餐后将无法再选择办理原套餐,可以选择其他在售套餐。用户办理有合约要求的 5G 套餐前,提醒用户如要解除合约办理 “携号转网”服务、更改套餐或注销须履行的解约责任。
下面是通知全文: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物联之家 - 物联观察新视角,国内领先科技门户”,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物联之家 - 物联观察新视角,国内领先科技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