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7 日消息,据央视报道,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 ETC 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对不具备授信条件的用户,商业银行可在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用户约定设置 ETC 通行费支付结算保证金、防范垫款等金融风险。通过机构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时提醒欠费用户补交相关费用;将 ETC 欠费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引导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依法诚信经营。
知悉,ETC 即电子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又称不停车收费系统,是通过设置在收费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处的天线及车型识别系统和安装在车辆的车载装置,利用信息通信技术,自动实现通行费支付的系统。
据公开资料,通过使用该系统,车主只要在车窗上安装感应卡并预存费用,通过收费站时便不用人工缴费,也无须停车,高速费将从卡中自动扣除。这种收费系统每车收费耗时不到两秒,其收费通道的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费通道的 5 到 10 倍。
除了用于高速公路自动扣费,ETC 系统也用于市区过桥、过隧道自动扣费,在车场管理中也用于建立快速车道和无人值守车道,自动扣停车费。可以大幅提高出入口车辆通行能力,改善车主的使用体验,达到方便快捷出入停车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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