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保护个人隐私与给个人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确实是一个问题。我的观点是在数字化时代个人数据在被有效利用,给自己带来便利与办事效率的同时,隐私某种程度的泄露或者是数据被越来越多的广泛应用已经成为不可避免,也给保护个人隐私提出了挑战。怎么办?
首先,个人等数据被利用、运用和挖掘分析是大势所趋。这个大势所趋与过去传统方式相比较呈现出不可阻挡趋势。个人没有必要与此对抗和较真,否则就会寸步难行,这就是数字化时代的特征。比如,目前获取个人数据隐私的平台就是移动互联网比如智能手机。一部智能手机在手,无论如何都挡不住个人数据隐私被挖掘和分析。如果过度较真数据泄露风险,那就扔掉手机,结果只能是寸步难行,连小区门口都出不去,因为很多小区都开始扫描二维码进出。俗话说,大数据是一座巨大的金矿,形容数据的宝贵和潜在价值。如果过度强调数据隐私保护,那么这个金矿得不到开发利用,不是资源的巨大浪费吗?当然,无论什么理由开发个人数据都要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和泄露。这就是我将在第二部分谈的问题。
其次,包括个人数据被挖掘利用分析的前提是必须有需求,有对等交易。举个例子,如果你去银行贷款,等于你对银行有融资需求,银行为了防止贷款出现风险,必须让你提供几乎所要个人真实信息:身份证、家庭情况、收入状况等,而且银行对你几乎是挖地三尺般调查,这笔贷款交易基本使得你在银行没有个人隐私了。同样,存款也是这样,一个开户资料让你的个人信息隐私全部给了银行包括你存款多少等家庭财富的机密个人隐私,银行全部知道。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你与银行有交易,你对银行有诉求。银行把几百万贷款都给你了,你还不给银行提供收入等信息?你去看看哪家银行敢给你贷款?这是其一。
其二,银行得到了存贷款客户的个人信息后怎么办?为储户和贷款户的个人信息隐私严格保密,绝不能泄露出去。商业银行法规定:存款自愿,取款自由, 存款有息,给储户保密。在数字化时代到来以前就是这样规定的。 不是交易对手或者说客户的个人数据信息不让使用,而是使用后必须给客户个人保守秘密,泄露客户个人信息隐私就是违法行为。更不能把客户的个人数据信息贩卖转卖出去,这是罪加一等的犯罪行为。
因此,必须理清楚个人数据信息隐私使用与保护的关系。绝不能过度或者一概而论强调个人数据隐私保护而导致大数据这座金矿被荒废。同样不能因为强调大数据挖掘开发分析利用而忽视甚至漠视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工作,甚至纵容侵犯个人数据隐私,这将会导致贩卖个人数据隐私极度猖獗的恶果。处理好二者关系任何时候都没有现在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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