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5 日消息 据海关发布,近日,经权利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此前海珠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的 700 个产品,为侵犯“HUAWEI”“ZTE”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货物。目前,已作进一步处理。
海珠海关在对一票出口申报为“光通讯网络单元”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在申报时未注明具体品牌,而实际包装盒及外壳却印有国内知名品牌的标识,其中 400 个印有“HUAWEI”标识,300 个印有“ZTE”标识。现场关员初步判断可能存在侵权风险。
▲海珠海关查获的涉嫌侵权光通信元件
经进一步核查,现场关员发现发货人并未在权利人授权的合法使用人名单之列,于是立即采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联系相关权利人进行确权。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向海关提交知识产权保护申请。
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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