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9 日消息 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系列解读全媒体直播访谈第一场活动中表示,App 运营商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否则便构成违法。
了解到,用户在手机下载安装某些 App 时,往往会被要求提供定位、访问设备照片、通讯录、麦克风及指纹信息等权限,不同意则无法正常使用。
今年 2 月份,工信部已通报了第 2 批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问题在于存在违规调用麦克风、通讯录、相册等权限侵害用户权益行为。值得说明的是,这也是工信部首次针对违规调用麦克风、通讯录、相册等权限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 App 进行通报。
工信部指出,在督促整改过程中,仍有 26 款 App 未完成整改,QQ 输入法、UC 浏览器、墨迹天气等 App 均在列。
贺小荣表示,App 运营商在提供某 App 下载服务时,依法不得收集与该应用软件无关的个人信息,否则便构成违法。个人若在下载 App 过程中被收集与该应用软件无关的信息,提起诉讼要求删除相关个人信息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同时他也提到,为公共利益需要,适度处理个人信息可依法免责。依据《民法典》第 1036 条第 3 项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合理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贺小荣举例称,在我国去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政府主管职能部门运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准确搜索患者的每一个接触者,并采取适当的安全隔离措施,最终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胜利,表明我国关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和维护公共利益之间平衡的法律制度,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应继续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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