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0 日 市场监管总局加大行政指导力度 切实维护共享消费领域价格竞争秩序。
总局发文称,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的行政指导下,哈啰、青桔、美团、怪兽、小电、来电、街电、搜电 8 个共享消费品牌经营企业积极整改,取得成效,共享消费领域价格涨势得到有效遏制,标价逐步透明化、规范化。
市场监管总局对搜电收购街电经营者集中案依法审查,并对美团收购摩拜未依法申报开展调查工作。小电、街电、搜电对宣传、促销等行为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具有误导性或者歧义的语言和标价形式进行纠正。
总局指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共享消费领域的监管力度,要求各企业严格价格调整内部合规审查流程,如实、及时公示计价规则和计价标准,继续发挥共享消费行业在满足消费者应急需求、提供具有一定普惠性的公共服务、助力绿色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了解到,今年 6 月 3 日,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会同反垄断局、网监司召开“共享消费”领域行政指导会,包括哈啰、青桔、美团、怪兽、小电、来电、街电、搜电在内的 8 个“共享消费”品牌经营主体参加。
会议肯定了“共享消费”在满足消费者应急需求、推动国内消费恢复、提供具有一定普惠性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严肃指出,目前“共享消费”行业普遍存在定价规则不明确、明码标价不规范等不当行为,要求企业增强合规意识,规范价格行为和竞争行为。
会议指出,“共享消费”行业企业必须按照《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建立良好市场价格秩序;按照《反垄断法》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治理规则,切实提高定价规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要求,“共享消费”行业企业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整改,在收到行政指导书 30 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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