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6 日消息 你的 ofo 押金退了吗?
企查查 App 显示,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的案件公开。
审理经过显示,ofo 公司被约谈责令改正后,仍未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经约谈拒不改正,处以 5 万元罚款。因 ofo 公司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 ofo 公司。
最终裁判结果为,对原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京交法(9)字 09ZXC2000009《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执行。
截至目前,ofo 公司已有多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消费令及终本案件,已多次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而在此前不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哗啦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发现,在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和房产进行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了解到,从 2018 年 12 月 7 日数百名用户到 ofo 北京总部现场退押金开始,截至目前仍有超过 1300 万人在排队退押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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