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消息据央视新闻,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展等 38 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
被告人梁某伦、陈某展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六千元、十三万二千元,其余 36 名被告人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九千元至二千元不等。
据报道,被告人陈某展、梁某伦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 “海贼王”系列软件侵入并控制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计算机系统,批量登入他人微信账号,并进行检测、修改密码、实名认证等操作,非法获取微信账号数据,并向他人销售经 “海贼王”软件处理的微信账号获利。
经鉴定,“海贼王”系列软件具有挂机模式、一键删除好友、添加好友、修改朋友圈、一键洗白、检测账户封号、批量实名认证等功能。
了解到,该团队于 2019 年被广州警方抓获,缴获涉案微信号约 65 万个,涉案金额约 1041 万元。该案是 2019 年破获的全国最大制售微信外挂软件的网络黑产案件。
该团伙以软件制作者陈某展为核心,分为软件制作者、软件代理商和微信号商三层角色。
第一层为软件制作者陈某展等 3 人,主要负责研发 “海贼王”微信外挂软件,并将软件挂到网站上供用户下载。该软件需要授权码才能使用,嫌疑人通过销售授权码和收取软件代理费非法获利。
第二层为软件代理商梁某等 10 人,主要向软件制作者获取代理资格,低价批量购买授权码,并转卖给微信号商,部分代理商同时也从事微信号商的黑产业务。
第三层为微信号商龚某等 31 人,主要向代理商购买授权码,并使用 “海贼王”软件批量注册实名微信帐号,进行养号、卖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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