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挑小孩黄金饰品下手,河池这名男子被判刑! 来源:九派新闻
河池一男子为筹毒资,光天化日之下多次盗窃儿童身上金饰。2022年1月13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盗窃案并当庭宣判。
▲宣判现场被告人覃某系河池市金城江人。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覃某为筹集毒资,出入金城江城区白马步行街、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处,盗取幼童身上的金饰。
▲覃某在金城江白马街南园入口作案案情回顾
2019年3月
覃某在金城江区农贸市场干货行附近尾随一名带小孩的女子,后趁该女子不注意,用剪刀将小孩脖子上戴的一条蜜蜡项链和一个黄金吊坠剪断窃走。
2019年7月
覃某在金城江区环江汽车站内,用上述手法窃走一名小孩脖子上的一条足金项链;覃某在金城江区白马街南园入口,窃走一名小孩手腕上的一只金手镯。
2020年6月
覃某在金城江区白马步行街双星商场,以剪刀剪项链的方式窃走一名小孩手腕上的一条金手链。
▲被告人覃某在法庭上接受宣判另查明,被告人覃某在2017年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20年10月,覃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同月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法院认为
被告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覃某多次扒窃,依法应从重处罚;在前罪判决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盗窃罪,系累犯,依法亦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被告人覃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记者 | 河池中院
编辑 | 蓝东潇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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