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9 日消息近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原告腾讯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微播视界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王者荣耀》游戏著作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520 万元等。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在游戏短视频领域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但原告指控的行为并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原告关于不正当竞争的指控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涉案用户未经许可,在抖音平台传播涉案游戏视频,构成对原告就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被告作为抖音平台的运营者,未在合理的时间内对侵权视频进行删除,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帮助侵权的法律责任。
判决结果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50 万元及合理维权开支 10 万元。
对此,抖音在其官方头条号发布说明称,称该案实际情况是,腾讯认为用户无权上传的《王者荣耀》游戏视频,属于侵权。抖音并不认可腾讯的说法,没有对用户上传的相关视频进行处理。法院在判决中也明确认定,抖音和涉案用户不存在分工合作,抖音没有诱导、鼓励用户上传侵权视频,也没有从涉案视频获取直接经济利益。法院认为,对于侵权视频,抖音没有事前审查义务,但在接到腾讯的有效投诉后,应该删除侵权视频。
了解到,抖音认为,用户对于王者荣耀相关游戏视频的形成具有独创性贡献,发布视频的游戏用户对相关视频享有著作权或至少构成合理使用,因此没有侵权。针对上述判决,抖音已经提起了上诉。
抖音回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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