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3 日消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于 2 月 11 日公开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立案,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据了解,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为 “抖音”平台运营公司。
了解到,2019年4月,因认为百度在搜索中窃取了海量抖音短视频,抖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抖音方面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赔偿 9000 万元,并在百度首页连续道歉 30 天。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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