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据中新网报道,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依法对京东、天猫、唯品会三家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 50 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此,京东表示:接到通知后,我们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
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显示,针对 “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三家企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 50 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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